
带着城市穿七零
一朝穿越七零年代,缺衣少粮,格外荒凉。然而,徐莎觉得,自己还能再苟一万年。谁让她有一座荒废的城市呢。金手指的快乐,你想象不到!徐莎握紧小铁锨,背着小书包飞快的冲进居民楼。发了!这是什么神仙老破小,这家存着三十斤大米!那家藏着一箱真空鸭货大礼包!擦,还有一家竟然屯了风干腊肉?装进小背包,她就是七十年代最富的崽!!!——————听说了吗?老徐家那个外孙女儿回来了,娘死了,爹哪儿能不再娶?可怜呦!听说了吗?老徐家那个外孙女儿被打了,这不是做妇女工作吗?让陈二打了,可怜呦!听说了吗?老徐家那个外孙女儿去公社开会,路上遇到两帮人打群架,被殃及了,可怜呦!听说了吗?老徐家那个二儿媳对着那个外孙女儿发狂,说不许她吃饭,可怜呦!徐莎:???甲乙丙丁:别的不想说,巨冤打在额头!9月23V,凌晨更,三更合一
太好看了,不论是人物性格还是场景描写,都很有功底,终于看到一篇合心意的文章了,很喜欢女主的性格,当然里面的江枫很喜欢,尤其是吸引野猪这一点,和某个古文里的男主有点像,每次科举中了一小级就必有野猪追他,疯狂跑啊,就很有趣,这位呢直接杀了卖到黑市,里面的设定也很有趣,女主可以进上辈子居住的城市往外拿东西,男的可以把东西带进去,就觉得他俩太合了,女主这个金手指如果一直存在,到以后简直太赚了!学渣也可以躺赢的节奏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