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全星际最a的omega
在星际旅途中,江沅的飞船发生爆炸,他的灵魂与光脑融合后魂穿abo星际时代,变成了abo中最普通的Beta。这些对于江沅来说不是问题,他上辈子好歹也是星际有名冒险者,更何况现在他的灵魂内还有光脑这样逆天的存在,操作、改造、设计机甲对他来说都不是问题。唯一让江沅感到窒息的是原主有一个青梅竹马Alpha未婚夫,就在江沅纠结怎么和对方分手的时候,白莲花弟弟拯救了他——白莲花弟弟:哥,对不起,我、我怀了瑞哥哥的孩子。江沅旋转开心:祝幸福!白莲花弟弟:???未婚夫:???////纪戎一个堪称全星际最完美的Alpha,家世显赫,自身实力强大,外貌英俊非凡。按照纪戎的人生计划——就读军校、进军队,当将军,迎娶漂亮小Omega,然而入读军校后——纪戎觉得自己有病,他被一个Beta吸引得无法自拔,疯狂想睡这个Beta!一天——江沅蹙眉:我怎么觉得身上特别热?纪戎嗅到空气中属于Omega特殊的香甜味,眼睛瞬间红了:爸爸,我要他!
整篇文没有一丝虐,是强强联合,关于主角受的弟弟,其实没必要的,视角不同,看法不同,但是也没必要因为种种原因而原谅他,伤害不会因为有理由而显得高尚,就值得被谅解,就是因为家庭原因,性格原因,心理原因,也无法否认他背叛了原主,总之这本书很好看,战斗描写还不错,感情戏还可以不过我觉得受太木讷了,攻都快把眼皮子贴人家身上了,愣是不知道,有很多人说主角的金手指太大了,但我还是想说几句,首先主角没了光脑不会死,人家本身就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,实力为主光脑为辅,机甲制造确实是因为金手指,但既然有的,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,就算没有金手指,主角还可以开机甲啊本身格斗能力就不弱,外加上光脑就更强了,这不是更好吗?为什么会有很多人都在说主角的金手指太强大了,不然主角就什么都不会,而且,全篇上下就一张描写过金手指其他的压根没什么存在感,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