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到十八年后成顶流

作者:逆水舟 状态:完结 热度:43675
★★★★★ ★★★★★
7分

预收《恶魔的盛宴》父母意外过世,留下秦朗和年幼的双胞胎弟弟,为赚钱养家他入行做替身四年,就在弟弟们考上名牌大学那年,他最后一次做替身时,跳下河再爬上岸,时间已是十八年后。大学知识被时代淘汰,为自食其力,秦朗只能再次入行。不料,却靠着空翻徒手劈砖搏击飞车做饭剪头洗衣等各种技能,在真人秀中爆红,片约纷沓而来。记者:你怎么会这么多技能?秦朗:生活所迫。秦氏双胞胎,A城呼风唤雨的商界大佬,某日,媒体发现两人与新晋小鲜肉秦朗关系匪浅。老二顶着一张成熟精英脸,夹在一群年轻粉丝中,手举灯牌为他疯狂打CALL。老大斥巨资为他拿资源,携儿子一起三不五时去探班。惊!当红小鲜肉让秦氏兄弟竞折腰,阋墙大戏只怕马上要开演。然而不久后,媒体拍到,秦氏双胞胎与秦朗其乐融融同返豪宅,彻夜不出。这特么是一拖二?当晚全网炸了。隔日,双胞胎大佬联合声明:亲兄弟,一个妈生的,谢谢。秦朗第一次拍吻戏,搭档是某位国民影帝。他看着对方那张俊美无俦的脸,跟导演申请借位。导演:你知道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会吗?秦朗:您有所不知,一年前他还是在我家蹭饭的小崽子,真下不了手。预收文:《恶魔的盛宴》上辈子,沈慈是个圣父,因为受了赵樾的资助和关照,死心塌地跟在对方身后,当灵气复苏,鬼怪入侵时,他更是不顾自己性命,全心全意保护对方和他的好友,哪怕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,也用尽全力帮助这些人提升灵力。然而当他们强大之后,却合力将他剿杀。沈慈这才知道,赵樾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,是要去拯救世界的大英雄,自己不过是他的一块垫脚石,他身边那些朋友也从来只是将自己当做傻瓜和笑话。+好在他重生了,重生在大家都还是普通人,而鬼怪却已经入侵的时候。当鬼怪来袭,人人都觉得如果有人要牺牲,那一定是沈慈。谁也没想到,如今的沈慈不再是圣父,而是比任何鬼怪还要可怕的恶魔。上辈子程暮以嗜血为生,鬼怪为伴,作恶为乐,最终只觉了无生趣,选择了自我毁灭。临死前想起那个他未能驯服的怪物,虽为怪物,却比人还善良无私。他决定下辈子换个活法,做个圣父。沈慈:滚!升级流/非典型无限流圣父变恶魔,恶魔变圣父(伪)。+两个疯批的演技大赏。

书友评价

发光的煤球 8个月前

好看好看 真好看 老书虫表示很满意

书友37706 10个月前

秦朗真的太好了,我看主受文比较多,这个文宋墨是攻但个人觉得秦朗更适合做攻了,做受真的浪费了,前面一直宋墨是冷傲存在感弱很多,性格方面一直是秦朗迁就照顾宋墨。 演双男主剧那里突然两个人气场颠倒,让人觉得秦朗是因为剧情要求被引诱和诱导出了感情,因戏生情,因情成就了戏这个设定是很有性张力啦,但突然就觉得秦朗这个感情开窍方式太刻意了,人为的被误和自误。 后面再看看吧,目前没觉得宋的人设特别成功,属于还可以,但也没特别好。 最后,大哥就是最好的...

书友96917 3年前

除了感情拖沓其它都可以,都快结尾了,才在一起。

白羽霜 2年前

书荒时看到的,还行

李艳藜 3年前

hhh刚看的时候我都懵了,我小学同桌就叫秦朗

阴凉之下 3年前

前面是真不错 但后面余佩那里不是很理解 就算是朋友但感觉作者写的有点刻意了 一点都不避讳还单独出去吃饭玩 就算是朋友但只感觉写的太刻意 是促进他们感情的基石

书友27364 3年前

还可以…不过我觉得受也可以反攻[笑着哭][笑着哭][笑着哭]

天真的糖果 3年前

谁会不爱秦朗啊

书友46569 3年前

还有,再多说一句,感觉这本小说的封面好出戏呀,就感觉流行的包装下是颗胡萝卜的感觉,就很惊讶,出乎意料的那种淳朴,不要误会,我没有说这本小说不好的意思

书友46569 3年前

很好看,受的设定很好,攻受之间的感情戏有点慢,不过我觉得正正好,里面攻受扮演的那部同性恋电影让我很有感触,不自觉就把蓝宇这部电影给带入了进去,很有以前那种年代文的感觉,看文的过程我曾多次感慨,受太幸运了,所以很多圈子里的腌臜事都没碰到,我也庆幸这种幸运,所以才没有毁掉受的那份干净,总之,写的很好呀

书友08791 3年前

71章攻恢复记忆,等的我掉了好多头发

书友52073 3年前

他是主受文[哭哭]

顾云 3年前

留-等完结

向四季发誓 3年前

好看,这个设定太绝了。

邹世吉 3年前

太好看了!!!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更新,我都等了好久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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