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案:在遇到刘小悠之前,陆严臻一直认为自己的身边不需要女人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满身脏污的女孩子伸出细软的手指,扒着他的裤腿寻求他的庇护。他忽然觉得,在身边养一只这样的小宠物似乎不错..
看了作者另外一篇小说宠她才来的,挺好看的,但是这篇第一章就看不下去了这是我看过的小说最蠢的女主了,不知道什么东西就吞下去了??还要被人手术拿出来都不觉得恐怖吗??
对女主很无语,单蠢的像头猪,有这样的家人还不赶紧离远的,女主妹妹就一白莲花,关键女主还要对妹妹好,女主你的脑子呢?
看了作者另外一篇小说宠她才来的,挺好看的,但是这篇第一章就看不下去了这是我看过的小说最蠢的女主了,不知道什么东西就吞下去了??还要被人手术拿出来都不觉得恐怖吗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