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书后我成了男主本命灵剑

作者:碗里的汤圆 状态:完结 热度:73964
★★★★★ ★★★★★
7分

本文文案:受尽千年磨砺魂魄之苦,再次睁眼竟出现在十八岁那年,彼时少年如玉,温良纯善。时宴重生归来,只想证道升仙,同时挫败魔界计划,毁灭其野心,无意中发现本命灵剑中竟然多了个剑灵,扬言知道魔界入口暂且留她一条小命,却在相处过程中逐渐发现这人蠢萌天赋。一次意外,在他要斩断两人情缘之时,本命灵剑碎裂,竟然化成一个如花似玉地娇俏美人儿。女主视角:鹿宁穿到了她最喜欢看的小说中,书中男主重生之后心狠手辣,智计无双,因上一世代人受过受尽磨难,此生不愿相信任何人,一心向道厌世至极。而她竟然成了男主本命灵剑的剑灵!来到她最喜欢的男主面前,无论如何也要苟住性命,闯荡异界,她做到了。身为剑灵时,他有危险她来救,不求回报;身为徒弟时,她不谙世事,只觉得师父真好看,想要让师父成为自己一个人的,但是没有人知道;后来恢复记忆,只觉得这人心真冷;尘缘事了回仙界,下界飞升的上仙苦苦找寻,竟然对着她纠缠不休。因果轮回,有因必有果,当因果解开来看,却觉得两人天造地设,相互成就。阅读指南:HE,HE,HE,重要的事说三遍!男主重生,女主穿书修仙世界私设较多,文长慢热,感情细腻,女主前期都会以剑灵形势出现。(ps:男女主相互成就,男主前期不信任任何人,女主是一点点走进他心里的,小虐怡情,男主追妻路漫漫。)

书友评价

义父 4年前

描写生硬,对话涩滞,心情不对劲(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) 感觉这应该属于写作基础的问题,话说到哪个地步蹦出一句心情才会显得自然流畅。长短句混用到哪个地步才不会显得像是在剁冻肉搞得很碎。 唔,还有“对话流”常见于新手作家。 “” “” “” “” ……不是情绪激动到能够进行情绪推进的角色,请不要这样对话。

书友82406 4年前

女主人设崩塌,起初以为是傻白甜,后来看到女主有了肉身,失去记忆,居然那么轻易相信别的,就失忆,又不是失去脑子,简直降智,文字反复强调男主狠心,但没看到男主有多狠心,只看到男主外强中干,里面人物强行装逼,强行降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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